商品鑑賞期
Bealent為使您更輕鬆簡單購入商品,並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從商品抵達您手上開始,您即擁有7天商品鑑賞期 (7天含假日),
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
如有退貨需求,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登入會員留言,並提供您的「姓名」、「訂單編號」、「連絡電話」、「退換貨商品名稱」、
「退換貨原因及照片」等資料,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協助您進行退換貨。
客服信箱:bealent2021@gmail.com

退換貨須知
退貨商品須為未經拆封使用,或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故障,並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贈品(含外包裝紙盒),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若有不清楚商品退貨的標準,請與Bealent客服人員聯繫,退貨商品需自行寄回負擔運費。
以下情況可以接受退貨:
- 因本公司疏失,包含:送錯商品、運送中外包裝毀損、商品有瑕疵等,皆可在7天商品鑑賞期內,向客服人員提出退貨需求。
- 若因個人因素退/換貨,例如:樣式不喜歡,與想像中有出入等,亦可在7天商品鑑賞期內,向客服人員提出退換貨需求。
- 無接受換貨,一律退貨。
- 需自行負擔運費。
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
- 超過七天的商品鑑賞期。
- 商品已拆封使用,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如:污損、故障、損毀、磨損、擦傷、刮傷、髒污。
- 外包裝紙盒輕微的摺痕,不影響商品本身品質。
-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或發票、配件不齊者。
- 惡意或大量退貨。
- 因個人因素而申請退貨 、 退費者,若下一次再訂購相同商品,則無法要求再次退貨 、 退費 (其他因素而申請退貨退費者則依公司內部評估是否符合退貨標準而進行之)。

退貨流程
·無接受換貨,一律退貨
·退貨流程:聯絡客服人員 → 確認可退貨 → 退貨商品需自行寄回與負擔運費 → 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9號7樓之3(Bealent官網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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